2024 年 7 月,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,对财税体制改革作出了部署,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:
预算制度改革
加强预算统筹:
强化预算管理:
强化对预算编制和财政政策的宏观指导,增强财政政策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。
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,强化事前功能评估,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。
深化零基预算改革,打破以往固化的财政支出格局,使预算安排更加科学合理。
统一预算分配权,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、规范性,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,增强预算透明度和监督力度。
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,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。
优化税制结构:
具体改革举措:
适应新业态: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,保障、促进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,在流转、所得、持有三个环节考虑相关税种的制度设计,控制开征新税种的冲动,非必要不征税,如有必要则在原来制度框架下解决新问题。
落实税收法定: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,继续推进实体税种立法,清理违法违规的地方性税收优惠,使所有税收优惠都于法有据,税收优惠重点支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。
健全直接税体系: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,规范经营所得、资本所得、财产所得税收政策,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,适时将经营所得纳入综合所得征收范围,加强对财产所得、资本所得相关所得税的监管和改革。
深化征管改革:深化税收征管改革,通过 “以数治税” 减少税收征管的弹性空间,依法依规把该征的税征上来,为纳税人营造稳定、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。